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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公告(2022年第1号)

发布人:日期:2022年10月27日 16:00浏览数:

根据《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对音乐学院、地理科学学院开展常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巡察对象和内容

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主要检查巡察对象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、省委重大决策部署、学校党委重点工作情况;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;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;检查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、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等情况。同步对音乐学院、地理科学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政治生态专项巡察。

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,巡察组同时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信访受理起止时间为10月27日—11月16日,受理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;下午14:30-17:30。信访群众可通过值班电话预约时间地点。

二、巡察组分工、巡察时间及信访方式


巡察期间,欢迎广大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(监督电话:88872291)。

特此公告。




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

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2022年10月27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上一条:结束巡察公告(2022年第2号)

下一条:关于2022年暑期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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